荊州市生態環境局于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城鎮生活污水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城鎮生活污水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市公用中心及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
生態環境部于2020年2月1日,印發了《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及《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技術方案》),安排部署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規范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殺菌消毒要求,防止新型冠狀病毒通過糞便和污水擴散傳播。
在抗疫情期間,請各縣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主管部門、市公用中心按照《技術方案》規定,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督促各城鎮污水處理廠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出水水質監管。督促各城鎮污水處理廠切實加強消毒工作,并結合實際,采取投加消毒劑或臭氧、紫外線消毒等措施,確保出水糞大腸菌群數指標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要求。
2.加強進水水質監管。為防控疫情,當前公共場所和家庭多采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水余氯量偏高,可能影響生化處理單元正常運行。各污水處理廠要密切關注進水水質余氯指標的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確保出水達標。
3.加強部門聯動。主動與生態環保、衛生健康部門聯系,督促接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診療的定點醫療機構、臨時隔離場所及相關單位,嚴格執行《技術方案》,對污水和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請各地主管部門按照荊州市住建局《關于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進一步做好供水排水及燃氣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以上工作落實情況的信息報送工作。
特此通知。
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2日
(審核編輯: 智匯婷婷)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