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現在很多地區已經實施垃圾分類,但生活垃圾種類繁多,具體分類的話不僅種類繁多也很繁瑣。而過期藥,就是生活垃圾中的一種。
很多人習慣在家中準備一些常備藥,可當藥過期了,要怎么處理呢?過期藥有屬于什么垃圾?
如今,這個煩惱在上海已經不存在。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廢藥品屬于有害垃圾。在垃圾分類強制執行的氛圍下,過期藥回收的途徑和方式,也越來越清晰。
最近,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全市近4000家零售藥房設置不合格藥品回收箱,同時在上線的“上海藥店”App中專門開辟回收藥品交付確認功能,并與綠化市容和生態環境部門聯合發文,定期到各區中轉點收集轉運和統一處置居民家庭廢棄藥品。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定期收集”和“統一處置”,不是籠統地說說而已。根據規定,上海所有零售藥店必須義務回收市民的過期藥品。也就是說,這是藥店的一項日常工作,是不得推辭的,是要負責任的。
過去,居民常常會拿著過期三四年的藥品去藥店,如今,藥品過期幾個月,居民便會扔進回收箱。顯然,居民的環保意識,在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中,已經有了顯著提高。
垃圾分類實施不僅是對垃圾分類的硬性知識的普及,也是對民眾環保意識的提升,而政府及具體管理部門的對接服務,更能讓民眾的這份環保之心有處安放。
(審核編輯: 智匯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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