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公司有豐富的運營經驗、專業的技術團隊和雄厚的資金實力,有天然的優勢,但也存在一些劣勢,例如:安全生產責任重而運營機制保守、管理層級多而市場決策不靈活等。
從“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角度分析,電網公司積極爭取投資增量配網理所當然;從“鼓勵混改”角度分析,電網公司提出以混合所有制方式運營增量配網,符合國家政策要求;但是,從“改革試點”角度分析,業主的差異化、多樣化才是改革者希望看到的局面。
在此,小編簡單梳理了電網公司參與增量配網的幾種情況:
電網公司絕對控股
在一個試點項目中電網公司的股份大于50%,該模式的優勢是:股權結構穩定,能較好的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配網長期穩定運營;劣勢是:可能會延續電網公司傳統的體制機制,不利于效率的提升和模式的創新,不利于發揮其余股東監督和參與公司管理的作用以及改革樣本的有效培育,也難以實現多元主體優勢資源整合。
南京江北新區玉帶片區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采用的是這種模式。擬成立的配售電公司中,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南京供電公司,占股51%;南京化學工業園公用事業有限責任公司占股15%;華能江蘇能源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占股15%;社會資本方占股19%,其中電力建安類資本占股10%,其他能源類民用資本占股9%。
電網公司相對控股
在一個項目中電網公司擁有最多股份,但是其股份小于50%,該模式的優勢是:有利于業主的多元化,降低配網運營風險,為配網增值服務的拓展提供便利;劣勢是:股權分散,當股東間發生意見分歧時,不利于公司快速決策和靈活應對市場變化。
貴安新區和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項目采用的是這種模式,其中貴安新區配售電有限公司中,貴州電網公司占股40%,貴安新區管委會下屬投資公司占股30%,社會資本占股30%;
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中,南方電網全資子公司深圳供電局占股41%,招商地產占股36%,中廣核全資子公司深圳能之匯投資有限公司占股10%,文山電力出資占股8%,深圳前海開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出資占股5%。
電網公司參股
在一個試點項目中電網公司股份較少屬于從屬地位,該模式中社會資本有相對決策權,有利于運營創新和業務拓展。同時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電網公司能將其豐富的運維經驗和成熟的技術引進試點項目的話,增量配網的建設和運營會得到保障,特別是在項目初期。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項目采用的是這種模式,粵桂配售電有限公司中粵桂能源有限公司占股40%,廣西桂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0%,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占股20%,廣西能源聯合售電有限公司占股10%,上海博轅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占股8%,廣西匯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占股2%。
無電網公司股份
這種模式的優勢是:社會資本會有更大的自主空間,有利于市場主體的培育和運營模式的創新;劣勢是:社會資本會承受較大的資金和運營風險,其配網建設和運營將經受嚴峻考驗。
江蘇呂四港經濟開發區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項目屬于這個模式,呂四港配售電公司由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江蘇發電有限公司,江蘇啟東呂四港開發區三方合資共建,股權比例尚未公布。
一個試點項目業主資本組合的確定,必然是各方利益博弈、妥協的結果,究竟那種資本組合更適合增量配電業務,更有利于降成本、促發展,還需要市場來驗證。
改革試點就是要突破原有的思維框架,鼓勵大膽嘗試和創新,培育出多元化和差異化的改革樣本。在此過程中,電網公司謀求完全控股和完全排斥電網公司競選業主都是不理智的行為。
電網公司應改變原有的思維模式,以市場化的姿態進入增量配網,發揮其經驗、技術、資金等優勢,并借此改變自身的體制機制弊端,優化自身管理模式,用電改的“大改革”促進自身的“小改革”。非電網企業應克服對電網公司的抵觸,要用合作、開放的心態和市場、發展的眼光來推進試點,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改革的裁判權屬于市場,讓市場來檢驗改革的成效。“大浪淘沙”,留下來的才是真金!
(審核編輯: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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